详细介绍

【产品名称】 医用液体止鼾器

【型号、规格】3mL/瓶、5mL/瓶、10mL/瓶、15mL/瓶、20mL/瓶、30mL/瓶、40mL/瓶、45mL/瓶、50mL/瓶、55mL/瓶、60mL/瓶、65mL/瓶、70mL/瓶、75mL/瓶、80mL/瓶、85mL/瓶、90mL/瓶、95mL/瓶、100mL/瓶、110mL/瓶、120mL/瓶、130mL/瓶、140mL/瓶、150mL/瓶、180mL/瓶、200mL/瓶。

【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】吉械注准20252140185

【产品技术要求编号】吉械注准20252140185

【生产许可证编号】吉药监械生产许20230104号

【结构及组成】本产品由止鼾液和喷雾瓶(PE聚乙烯材质)组成,其中止鼾液由氯化钠、聚山梨酯80、甘油、依地酸二钠、山梨酸钾和纯化水组成。

【产品性能】止鼾液颜色应为无色澄清液体,无沉淀和异物。喷雾瓶及喷雾管外表面应光滑,无锋棱和毛刺。其他详见产品技术要求。

【适用范围】通过润滑和软化咽部粘膜,保持粘膜湿润,降低上呼吸道阻力,以改善呼吸受阻状况,减轻或消除打鼾症状。

使用方法打开保护盖,头稍往后仰,将喷雾瓶嘴对准前鼻孔喷洒。每日2次,每次3mL~5mL。或遵医嘱。

【禁忌症】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包装破损禁用。

注意事项、警示以及提示的内容

1.使用前应参见使用说明。

2. 使用前检查包装是否完好,勿使用包装已损毁的产品。

3. 产品开封后请尽快使用,最长使用期限不超过20天。

4. 使用后或包装破损,按照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的要求处理。

特殊储存、运输条件、方法】

1.运输: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阳光直晒、剧烈冲击、碰撞和雨雪淋溅;

2.储存:本产品储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0%,无腐蚀性气体和良好通风的室内,并远离污染源环境。

【生产日期】见包装盒 

【失效日期】见包装盒 

【使用期限】三年

【注册人名称/委托生产企业名称】吉林省双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
【注册人住所/委托生产企业地址】吉林省敦化经济开发区财富大街399号

【生产企业名称/受托生产企业名称】吉林省恒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
【生产企业地址/受托生产企业地址】吉林省敦化经济开发区财富大街399号

【售后服务企业名称】吉林省恒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
【注册人联系方式】0433-5078989

【售后服务联系方式】0433-5078998

【邮政编码】133700
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2504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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